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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11 年 10 月 31 日移署移字第 11101214432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,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,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,增加社會競爭力。
三、本( 111 )學年度計畫重點內容,摘述如下:
(一)核發獎項: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、總統教育獎勵金、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(助)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
(二)核發金額: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(助)學金調整一致,各組別核發金額自 2,000 元至 3 萬 元不等。
四、本計畫報名期間預計自 112 年 2 月 22 日(星期一)至同年 3 月 20 日(星期一)止(校內 2/21 截止收件)
PS.有意申請的同學,可下載附件 2 的申請書樣本(分成國中小、高中、證照)先預填好,並準備所需檢附文件,到時候由學校端輸入系統後,會列印出正式版的申請書。
